关于设立农业与健康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暨人才培养基地并开展社会服务的公告

2024-04-07|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发挥人文交流在对外交往和务实合作中的基础性和长效性作用,从行业企业实际出发,发挥高校教育资源优势,致力于与“一带一路”国家在农业领域开展高水平、深层次的人文交流,传播中外人文交流理念,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打造集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培训、决策咨询、人文交流为一体的开放性、国际性平台和人文交流品牌,服务农业和健康行业企业“走出去”,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湖南农业大学决定合作共建“农业与健康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暨人才培养基地”(下称“研究院”)。

一、背景和目标

双方共建研究院,旨在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传播以人为本、开放平等、尊重包容、理解欣赏、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秉持正确义利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文交流理念,致力于与“一带一路”国家在农业领域开展高水平、深层次的人文交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将研究院打造成集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技能培训、决策咨询、技术服务、人文交流为一体的开放性、国际性中外人文交流实践平台,打造农业与健康领域人文交流品牌,为大农业与大健康行业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咨询、智力支持与资源对接服务,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服务健康中国建设与农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助力中国与相关国家的政治互信和经贸合作。

二、研究院的工作内容

(一)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国家对农业和人文交流工作的要求,谋划设立与农业和健康有关的研究课题,撰写研究报告,为教育、农业和健康领域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并视情向社会发布研究成果。 (二)采用“专业+人文”的培养模式,培养适应新时代农业与健康行业企业的产学研用创新型人才。加强人文交流理念教育,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人文交流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具有人文素养和人文交流能力的农业和健康领域国际人才。联合相关院校开展有关农业与健康国际人才及师资培训,根据需要开发课程和教材,推动农业与健康行业的国际化发展。

(三)搭建农业与健康领域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际合作和人文交流,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和农业与健康领域组织建立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举办有关论坛或会议,组织开展交流互访、实践体验活动等,提高研究院国际影响力。

(四)服务农业与健康行业企业“走出去”,助力拓展企业海外市场,对农业和健康领域的中外人文交流进行研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研服务、专项咨询和解决方案。

(五)挖掘农业与健康领域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编写公开刊物或内部参考读物,反映农业和健康领域人文交流方面的发展动态、理论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学术活动的成果,将人文交流教育和实践进行宣传推广。

(六)其他经双方商定的工作内容。

三、相关事项

(一)研究院设在湖南农业大学,建立管理团队,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具体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行。

(二)研究院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强研究资源、课程资源、国别资源、客户资源等建设,面向中外学校、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服务。

(三)欢迎各级各类学校、行业企业及相关社会机构参与研究院共建。参与研究院共建的学校、行业企业及社会机构将优先获得研究院提供的服务。

(四)有意向加入研究院共建和希望研究院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请与联系人洽谈沟通。

联系方式:

农业与健康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暨人才培养基地 文春晖0731-84618028 13517319130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李婷婷、卞景010-64494886 13911955242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湖南农业大学

2024年4月7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驻外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