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文化旅游服务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并开展社会服务的公告

2020-03-09|来源: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人文交流是促进民心相通、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的事业。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改革各领域人文交流的内容、形式、工作机制。为发挥人文交流在经贸合作中的基础性、长效性作用,进一步做好文化旅游服务行业的中外人文交流工作,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浙江外国语学院决定合作共建文化旅游服务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下称研究院)。

一、背景和目的

当前,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为目标的“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推进,我国各行各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日益增加,既有大量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败的案例。由于各国的历史、发展轨迹不同,制度、法律、文化差异较大,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极易产生摩擦和误会。分析一些企业走出去不成功的案例,可以发现人文交流不到位是重要原因。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文基础。人文交流是人与人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是推进相互理解和尊重、实现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是经贸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做好人文交流工作对于中国企业在海外实现可持续发展、行稳致远意义重大。《中国企业海外发展报告2017》(张新民等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建议企业注重分析相关国家的文化,加大跨文化理解和沟通,创新文化交流模式,采取恰当的方法规避文化差异危机。

高等学校不仅积聚了大批与文化旅游服务、化工、石油、轨道交通、高铁、机械制造、土木桥梁、服装、林业、电力、电子、地质、水利、信息技术、会计、中医中药、航空航天等各行业密切相关的优势学科,同时在人文社会科学和国别区域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社会服务是高等学校的重要职能。选择部分相关学科专业实力雄厚和人文理论研究能力强的高校设立中外人文交流行业研究院,搭建研究、资源与行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的新平台,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开展人文交流研究,有助于创新路径,从人文交流的角度增强高校服务社会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创造新动能、带来新发展,实现行业与高校发展的“双丰收”,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同时推动将人文交流做实做深,实现民心相通。

二、研究院的工作内容

1.采用“文化旅游服务行业+国别”的研究模式对本行业的中外人文交流进行研究,为行业企业境外发展提供国际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公共关系、风俗礼仪、语言文化、业务对接、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服务。

2.为中国文化旅游服务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的科研服务。积极向企业推荐并协助引进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环保节能的优质项目、技术、方法或设备等。

3.根据文化旅游服务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发展需求,采用“技术+人文”的模式培养培训符合企业需求的海外人才,帮助企业解决在海外发展的人力资源本土化问题。

4.协助做好企业内部的人才培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根据企业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参与企业的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

5.积极推动中方高校、企业与海外知名旅游文化服务类企业和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6.挖掘、培育文化旅游行业人文精神,合作推动本行业相关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宣传,促进中外交流。 

三、相关事项

1.研究院是浙江外国语学院的二级机构。研究院设理事会,作为研究院的咨询议事和决策机构。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具体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行。

2.研究院实行市场化运作,面向文化旅游服务行业的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

3.欢迎文化旅游服务行业的企业参与研究院的建设。参与研究院建设的企业将优先获得研究院提供的各类服务。

4.感兴趣、有需求的企业可直接与研究院洽谈设立研究课题和人才培养培训事宜。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浙江外国语学院:任老师,0571-88808247,13868190618;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综合办公室:张老师,010-64497380,15210510556。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浙江外国语学院

2020年3月9日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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