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国际管理会计教育联盟项目承办单位的通知

2021-04-29|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联盟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在联盟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国际管理会计教育联盟自2019年成立以来,已成功举办国际管理会计教育联盟高峰会、国际管理会计学生案例展示、国际管理会计专业师资培训等品牌活动,人文交流理念得以推广,联盟影响力不断提升。

根据2020年联盟理事会会议精神,为充分调动联盟成员单位积极性,共同推进落实2021年度联盟工作计划,借助联盟平台作用赋能联盟成员单位自身发展,经研究,计划就联盟微信公众号运维、联盟师资培训、数字化管理会计教育改革、国际管理会计教育成果展示等项目征集承办单位。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项目简介见附件。

二、承办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所属行业及领域具有较为领先的教学实力和研发实力,业务稳定、业绩良好;

(二)承办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信用良好,无欺瞒、诈骗等不良记录,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与合作潜力;

(三)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相关事宜。

三、项目申请资料

(一)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内容、进度安排、人财物保障等。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阶段:请将项目申请资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5月17日前邮寄至联盟秘书处。同时,请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盟秘书处,邮件标题命名规则为“××项目+单位简称”;

(二)审核阶段:联盟秘书处将组织联盟专家委员会相关成员对项目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公布项目承办单位;

(三)实施阶段:承办单位按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联盟秘书处负责阶段性检查,视情况对项目实施给予资源协调、嘉宾邀请、新闻宣传等方面支持;

(四)总结阶段:承办单位及时提交工作总结。联盟秘书处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表现优秀的联盟成员单位,在后续的相关工作中给予相应倾斜和优先安排。

五、联系方式

联盟秘书处联系人:马瑞阳18810084563

黄灿010-64497795

电子邮件:18810084563@126.com、dea@ccip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交流大厦A座,邮编:100029。

附件:项目简介 


国际管理会计教育联盟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代章)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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