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外人文交流小使者”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1-05-17|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人文中心函〔2021〕5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市(州)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冬奥组委秘书行政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共迎未来”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通知》(冬奥组委秘发〔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经研究,拟继续举办第二届“中外人文交流小使者”展示活动(详见附件1)。本届活动将以冬奥为主题,通过组织和拓展中外青少年交流展示,增进交流互鉴,拓宽青少年国际视野,提升人文交流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

执行单位和组织单位:各省、市、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参加单位: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有关校外机构

二、主题及目标

本届活动以“携手前行、拥抱未来”为主题,以“为中国孩子带来世界,为世界孩子带来中国,让世界更加相知相融”为主旨,以推广普及奥林匹克、残奥和冬季运动知识为主要内容。通过展示活动,搭建青少年文化与体育交流展示的平台,提升青少年美育和体育素养,助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中外民心相通、民间友好。

三、参与对象

个人项目:中外中小学生包括在华外国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集体项目: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以及校外有关单位的艺术、体育、科技、文化团体等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四、内容及形式

(一)“中外人文交流小使者”个人展示项目(以下简称个人项目)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开展校级展示、市级展示、全国展示三个环节。

主要内容为组织奥林匹克、残奥和冬季运动项目知识在线答题、知识分享、主题演讲等丰富多彩的展示活动,促进中外青少年对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外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传承与交流;举办模拟联合国活动,以气候峰会、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生活等全球热点为主题,学习相关知识,建立青少年国际话题。(活动说明及组织方案详见附件2)

(二)“中外人文交流小使者”集体展示项目(以下简称集体项目)

通过举办中外青少年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科技、影视、摄影和展览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以及组织体育运动项目竞赛,展示青少年的时代风采,促进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说明及组织方案详见附件3)

(三)中外人文交流“迎冬奥”系列活动

1.奥林匹克交流活动

在冬奥会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系列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帮助活动参与学校与其他国家(地区)学校建立“姊妹校”;组织中外青少年走进知名驻华企业、展厅和博物馆;邀请大使、参赞、优秀运动员、驻华企业代表到学校参观交流等。

2.参与冬奥赛时活动

在前期活动中表现优异的个人和集体,将有机会作为代表参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开闭幕式活动;在赛场上为结对国家(地区)运动员加油助威;邀请结对国家(地区)代表队优秀运动员到校参观等多种形式的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

有意愿参与活动的单位应先提交相关报名表(详见附件4),具体参与方式和细则另行通知。

五、相关事项

1.本活动为公益性人文交流项目,报名及参加展示的个人或团体无需缴纳费用,但需自行承担参加活动可能产生的相应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

2.各项活动的参展细则和具体安排,将分别提前在“小使者个人展示”公众号和“小使者集体展示”公众号发布。

3.活动中的优秀选手、团组、指导老师、学校及相关单位将会获得相应证书;在活动过程中表现优异的个人和集体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主流媒体节目录制。

六、工作要求

1.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通知及时转发至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附件活动组织方案配合做好辖区内中小学校参加活动的组织工作。

2.请相关单位认真了解涉外政策,严格遵守外事工作要求和程序。

3.坚持把师生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生集会、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预案。

4.严格落实防疫要求,执行单位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各地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通知和要求,视情临时调整具体活动的组织形式。请所有组织单位、报名团体和个人及时关注活动公众号。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中外人文交流小使者”展示活动执行办公室

陈志军联系电话:010-82612359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钟 咏联系电话:010-64496090

附件:

1.“中外人文交流小使者”展示活动简介

2.个人展示活动说明和组织方案

3.集体展示活动说明和组织方案

4.迎冬奥系列交流活动报名表

注:附件电子word文档均可在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官网(http://ppe.ccipe.edu.cn/index.htm)下载。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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