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9|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共迎未来”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通知》(冬奥组委秘发〔2021〕3号)要求,做好“姊妹校”项目相关工作,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同制订了《“共迎未来”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姊妹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2021年7月16日
(联系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重大项目与活动处:刘晨阳010-64496090;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教育和公众参与处:姜瑶010-66680690)
“共迎未来”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
“姊妹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共迎未来”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通知》要求,借鉴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教育项目“一校一国(地区)”经验,北京冬奥组委会同教育部以北京2008年“同心结”交流活动为基础,以冬奥为契机,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共迎未来”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姊妹校”项目。为落实开放办奥,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推动中小学校与相关国家(地区)学校建立长期的结对关系,促进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姊妹校”项目,搭建更加畅通的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平台,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力的青少年人文交流品牌活动,探索青少年交流的新渠道和新内容,以深耕厚植让青少年友谊之树枝繁叶茂。
一是积极推动各地各校广泛建立“姊妹校”结对关系,拓宽青少年国际视野,提升青少年跨文化交流能力;二是推动“姊妹校”之间建立长期交流机制,提升学校对外开放水平,不断丰富奥林匹克教育内容,促进奥林匹克教育可持续发展;三是拓展“姊妹校”交流深度与广度,以青少年交流互动,推动不同城市、地区等相互了解,增进理解与友谊,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营造良好氛围,为中外友好发展、推进民心相通积蓄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主题鲜明。突出奥林匹克主题,以冰雪运动项目知识、冬奥历史文化等作为重要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奥林匹克主题教育和交流活动。
(二)突出特色。立足民族特色和文化特色,推介更具特色的中华优秀文化,把握好基调,讲好中国故事,努力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三)依托体制。借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源优势,依托所在地区现有对外交流机制与友好城市关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发挥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姊妹校”结对关系。已与各国(地区)学校建立友好关系且具有较好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基础的学校,可直接认定为“姊妹校”,将奥林匹克主题融入日常对外交流活动;鼓励未建立国际友好校的学校积极参与,与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国家(地区)奥委会和残奥委会推荐的学校结为“姊妹校”。
(二)开展奥林匹克主题教育活动。“姊妹校”积极落实《关于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共迎未来”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通知》相关要求,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奥林匹克教育大课堂、“同上一堂课”、模拟实践教育等;举办中外青少年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摄影和展览等多种艺术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在赛时,组织学生观赛、为结对国家(地区)运动员加油助威等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形成奥林匹克教育可持续遗产。坚持推进各校奥林匹克对外交流实践创新,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交流活动和内容,及时梳理典型案例,做好相关经验做法总结,不断构建我国奥林匹克对外交流话语体系,为奥林匹克教育工作留下可持续遗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我国对外工作的历史使命、总目标和方针原则为指导,通过组织我国青少年同其他国家(地区)的青少年深入交流、互学互鉴,弘扬我国优秀文化,传播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二)建立交流机制。“姊妹校”积极探索,不断拓展开展中外青少年互动交流活动方式方法,做好整体规划和活动策划,不断丰富奥林匹克教育内容,提升师生对外交流素养,提高学校对外开放能力,探索建立长期互动交流机制的新路径、新方法。
(三)落实相关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建立“姊妹校”的工作指导,充分考虑所在地区友好城市关系,指导学校自愿申请,争取多方支持;“姊妹校”切实做好交流活动相关保障,积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定期报送互动交流信息,做好资料留存工作。
五、推荐名额
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和主办城市中小学为重点,鼓励全国中小学校广泛参与。
(一)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主办城市所在地北京、河北各推荐50所学校。
(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可各推荐10~20所学校(不含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
(三)中外人文交流交流教育实验区各推荐10所学校。
六、工作分工
(一)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
负责协调国家(地区)奥委会和残奥委会推荐的学校与我国学校建立“姊妹校”;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教育材料、冬奥知识短视频等奥林匹克教育资源。
(二)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负责指导“姊妹校”开展人文交流活动,动员各地各校广泛参与。
七、报送要求
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共迎未来”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活动通知》相关内容和上述工作原则、名额分配等要求,结合学校参与意愿,填写推荐学校名单,并加盖公章。请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名单扫描件及电子版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姊妹校”项目推荐学校名单”为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zdc@ccipe.edu.cn。推荐学校中,如已建立国际友好校,需填报国际友好校相关情况。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网站(https://www.beijing2022.cn)“冬奥教育”页面及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