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一带一路”漆艺产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并开展社会服务的公告

2023-03-23|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推动“漆艺产业+人文交流”创新发展,加强漆艺产业人文交流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漆艺产业打造人文交流品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闽江学院决定合作共建“一带一路”漆艺产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一、背景和目的

中外人文交流是我国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人文交流理念的教育、传播和实践,让人文交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将人文交流与合作理念融入对外交往的各个领域。

漆艺作为中国传统工艺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之一,发展历史悠久。发挥高校在服务漆艺产业创新发展、文化传承和国际合作方面的作用,做好漆艺产业中外人文交流工作,对于促进漆艺产业国际合作和在海外健康可持续发展,讲好中国故事、加强中外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院将以“以人为本、开放平等、尊重包容、理解欣赏、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秉持正确义利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文交流理念为指引,致力于发展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中外漆艺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的平台、漆艺产品开发与产业推动的智囊和漆艺非遗品牌展示的窗口,推动漆艺与漆艺产业的国际交流合作,为漆艺行业企业国内外发展提供人文交流理论指导、专业人才与技术支持、解决发展问题的方案等,促进中外民心相通、民间友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二、研究院工作内容

(一)加强人文交流理念的教育、传播和实践。在研究院工作中传播和实践人文交流理念。

(二)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探索科研组织模式和结构优化,整合校内外相关资源,促进自然科学相关专业与人文社会科学交叉融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三)开展漆艺产业中外人文交流课题研究。根据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国家对教育对外开放和人文交流工作的要求,设计漆艺产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课题,撰写研究报告,为教育和漆艺产业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并视情向社会发布研究成果。

(四)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推进中外漆艺产业研究。打造国际漆艺交流营地,开展专家互访,策划举办漆文化展、漆艺产业发展研讨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际合作和人文艺术交流活动,发挥对福州漆文化及其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规划设计和产业引导等的参谋作用,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漆艺家前来中国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主动对接国内外漆艺产业资源,为全球漆艺产业搭建漆艺产品宣传、推广、贸易的双向平台。

(五)构建漆文化产业孵化器。依托闽江学院漆艺文化创意园内已有国际青年漆艺家孵化基地,进一步构建漆文化产业孵化空间,汇聚更多优质资源,加强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为具有创新创意的海内外漆艺文创团队提供产品宣传、转化、推广、输出的助力,引导它们与地方漆艺产业链整合实现经济价值。

(六)探索漆艺与旅游产业的融合。依托福建省内外旅游服务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旅游渠道,开展战略合作,推动城市文化建设及海外文化传播,建设魅力漆艺文化旅游区,开发具有福州地域特色的漆艺文创产品、工艺品和旅游商品,打造多种功能于一体、漆艺著名设计企业和大师集聚的“漆都”文化品牌。

(七)加强人才培养,推动融合创新。漆艺教育是推动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研究院的平台,与国内外漆艺行业、企业联合,拓展漆艺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加大漆艺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形成校地、院校、校企之间宽领域、多层次、广渠道的合作。

(八)组织编写刊物、图书等进行宣传。编写刊物或内部参考读物,展现漆艺产业中外人文艺术交流方面的动态、理论及政策研究、管理研究、学术活动成果,宣传推广人文交流理念教育、传播、实践的有效做法。

(九)协助相关行业企业树立在境外的良好形象。组织学生志愿者参与相关企业在境外的人文交流活动,协助相关企业加强与当地民众的沟通,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互联网+人文交流”的方式,开展相关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实践成果。

(十一)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三、相关事项

(一)研究院依托闽江学院建设。研究院设立理事会,作为研究院的咨询议事机构。

(二)研究院面向漆艺行业相关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企业、院校等提供服务。欢迎上述有意向、有需求的单位与研究院洽谈设立研究课题、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开展其他相关项目等事宜。

(三)欢迎漆艺相关院校、企业及社会机构参与研究院的建设。参与研究院建设的漆艺相关院校、企业及社会机构将优先获得研究院提供的各类服务。

(四)有意参与研究院共建的单位,请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或与联系人洽谈沟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闽江学院美术学院:

纪磊 18065163260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柳晖 010-64491850

附件: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申请表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闽江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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