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3|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人文中心函〔2024〕144号
研究院理事会成员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落实党中央对旅游工作、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等重要指示,以运河为交流符号,以文化遗产为互鉴纽带,积极发挥人文交流的基础性、先导性和长效性作用,让旅游业更好展示中国形象、增进文明互鉴,在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中促进中外文化旅游服务行业民心相通、民间友好,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与相关国家的政治互信、人文交流和经贸合作,现就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外人文交流和国家国际化人才培养宏观政策指导下,顺应“一带一路”倡议,围绕研究院成立的核心工作内容,采用“文化旅游服务行业+国别”的研究模式开展本行业的中外人文交流进行研究,为中国文化旅游服务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国际化发展提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和理论支撑。
二、课题指南
(一)中国大运河文化与旅游融合研究
今年是大运河成功申遗十周年。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如何进一步推进大运河线性活态文化遗产保护、大运河文化利用治理、大运河文化科技赋能、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大运河文旅产业提质升级、大运河文化旅游助推文化自觉自信自强,推动大运河文化遗产数据平台、大运河文化数字博物馆、运河文化遗产资源的建设、共享和整合,构建大运河多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发展机制,推进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制定、遗产监测体系构建,以大运河文化产业IP、文旅融合经典案例、运河文化市集运营、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打造运河文化品牌建设工程,创新运河文化活态传承发展利用模式,推动大运河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实现大运河文化的国际传播与文明互鉴,共同推动运河文化在中外人文交流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多学科维度的世界运河文化研究
世界运河文化涵盖了历史、经济、社会、科技、旅游等多个方面,呈现出重要的学术价值,展现了运河在人类文明发展史和当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申请者可围绕国际国内的著名运河,以对比研究、案例研究和实地调研等多种研究方法,开展世界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文明交流互鉴、图谱构建、历史演变、叙事建构、文化体验、社区福祉、可持续发展、国际传播效能提升、国际遗产话语重塑等设计申报课题,揭示运河文化在中外人文交流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中外人文交流发展提供借鉴参考,促进不同文化和文明之间的理解和交流。
(三)文化旅游服务行业与“一带一路”倡议
“一带一路”倡议是借鉴古丝绸之路,以互联互通为主线,为世界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为全球发展开辟新空间,为国际经济合作打造的新平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是中外人文交流地主阵地,而文化旅游服务行业在促进相关国家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具有重要作用。如何深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国内文化旅游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路径研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文化旅游数字化发展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下区域文化旅游产品创新的机制研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传统文化交流的路径与机制研究、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设计、国际休闲社区建设、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旅游会展推广合作研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城市国际日活动比较研究等,是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注:申报人员可根据以上三个选题方向,自行设计题目进行课题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请人应为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理事及相关单位在编人员,或者有志于中外人文交流的文化旅游服务行业相关专业教师或研究机构人员;同一申请人最多主持一项课题(含未结题的)。
3.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两位所申报课题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否则课题申请无效。
四、课题研究周期、类别及经费
2024年度课题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45项,其中浙江外国语学院校内课题不超过15项,研究周期为自课题立项公告发布起1年。课题经费来源均为自筹。
五、申报程序
1.材料填报
课题申请人填写《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4年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4年度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
2.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完成《申请书》和《论证活页》,A4纸双面打印,各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24年11月15日前邮寄至研究院;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hangjk@zisu.edu.cn,邮件主题格式:2024年度课题+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
六、申报要求与结题要求
课题申请人需要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请书内容不得抄袭。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对课题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结题需递交1份研究报告,并公开发表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1篇,发表论文需规范注明课题来源、课题名称和课题号。结题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出具结题证书。研究院对课题研究成果拥有优先使用权,研究院在使用课题成果时支付一定的稿费。
七、评审与立项
研究院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材料进行遴选,严格把关立项课题质量,确定拟立项课题和类别;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研究院共同发布立项课题名单。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内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
联系电话:0571-88213116
附件:
1.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立项申请
2.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文化旅游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