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关于联合发布2025年度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指南并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2-08|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研究院理事会成员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发挥人文交流在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长效性作用,主动应对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给全球治理、文化交流与国际关系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探索通过信息技术促进文明互鉴、民心相通的新路径、新模式,为我国在数字时代开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南,现就2025年度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指南及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在中外人文交流和国家教育宏观政策指导下,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围绕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文交流等领域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教师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和理论支撑。

二、课题指南

1.“中文+数字技能”在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中的融合模式与实践案例研究

2.数字技术赋能职业教育“走出去”优化路径研究

3.高职院校数字素养与跨文化沟通能力培养体系研究

4.面向来华留学生的中国数字社会体验与认知形成研究

5.数字技术赋能中外人文交流的路径创新研究

6.数字技术赋能来华留学生趋同化管理的有效路径研究

7.数字技术驱动下“中文+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数字化转型研究

8.数字技术赋能职业教育跨国协同育人模式创新与实践研究

注:所列课题指南只确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行调整或自行拟定选题。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请人应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理事及相关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者有志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人文交流等领域研究的相关专业教师或研究机构人员;同一申请人(含未结项课题)最多主持1项课题。

3.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两位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不具备以上条件者,课题申请无效。

四、课题研究周期、类别及经费

课题包含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其中重点课题立项5个,研究院为每个课题资助1万元研究经费,研究周期2年;一般课题立项25个,课题经费自筹,研究周期为1年。鼓励立项单位进行经费配套。课题最多可申请延期1次,延期周期最长1年。

五、申报程序

1.材料填报

课题申请人填写《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5年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5年度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

2.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完成《申请书》和《论证活页》,A4纸双面打印,各一式5份并装订成册,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25年12月20日前邮寄至研究院;电子版(word和PDF两种版本)于2025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981761219@qq.com,邮件主题格式:2025年度研究院课题申报+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单位。

六、评审、公示与立项

研究院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材料进行遴选,严格把关立项课题质量,确定拟立项课题和类别;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研究院共同发布立项课题名单。

七、结项要求

1.重点课题

递交结项报告书1份,公开发表不少于6000字的学术论文1篇,发表论文需规范注明课题来源、课题名称和课题号。

2.一般课题

递交结项报告书1份,提交2万字以上的项目研究报告(重复率不高于20%)或公开发表不少于6000字的学术论文1篇,发表论文需规范注明课题来源、课题名称和课题号。

结题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出具结题证书。研究院对课题研究成果拥有优先使用权。

八、工作要求

课题申请人需要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请书内容不得抄袭。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对课题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广东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鸣新中路22号

联系电话:0519-86338117

附件:

1.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5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

2.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2025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新一代信息技术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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