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人文中心函〔2021〕175号
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秉持“技术创新+人文交流”协调发展理念,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智能制造领域人才培养改革,在总结上一轮项目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促进培养具有较强人文交流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下称中心)拟继续与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龙公司)合作实施新一轮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下称项目)建设,现将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项目将智能制造领域科学技术创新和深化中外人文交流相结合,围绕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发挥交流育人功能,立足人文素养与技术技能融合统一、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融合统一、双语双师双能教师培训和国际创新人才培养融合统一、专业(群)建设与教育教学模式改革融合统一、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和终身教育融合统一的平台,推动打造校企合作“走出去”办学样板,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外人文交流品牌项目,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技能和较强中外人文交流能力的新时代青年。
二、建设内容
(一)创新人才培养。开展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国际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
(二)搭建深化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智能制造学习工场(装备配置方案见附件2),共建产业学院。
(三)开展师资培训。建设智能制造领域双语、双师、双能师资培训基地。
(四)制定教学标准。制定智能制造领域国际专业教学标准、专业课程标准、专业条件装备标准、专业评价认证标准等相关标准。
(五)开发教学资源。开发相应专业和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课程等,开发仿真教学、线上教学资源,编写校本专业教材、中外人文交流教材等。
(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开展面向社会需求的技术创新、技术服务和人力资源培训等工作。
(七)开展国际合作与中外人文交流,推动实现“走出去”办学。
三、申报条件
申报院校需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具有培养国际创新人才与技术技能型人才,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推进产教融合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强烈意愿。
(二)设有智能制造领域相关专业(群)的二级学院、系或专业(群),双师型专业教师达到一定比例。
(三)具备项目实施的场地和环境、经费保障等条件。
(四)具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基础。
四、实施流程
(一)本期申报按如下程序实施:
1.2021年12月,发布2021年项目申报通知,公开接受申报,12月30日截止申报。申报书详见附件1。
2.2022年1月-3月,亚龙公司与申报单位商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确定项目院校。
3.2022年4月,启动项目建设。
项目实施期间,跟踪项目实施效果,打造人文交流品牌。
(二)自2022年开始,每年4月1日到12月30日接受项目申报。原则上按本通知时间安排执行。
五、联系方式
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捷敏,0577-67318001,18105777109
刘情,18105777096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联系人:孟祥,010-64491850
相关电子表格可以从以下网址获取:
中心网站:www.ccipe.edu.cn
亚龙公司网站:www.yalong.cn
附件:
2.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智能制造学习工场装备配置方案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