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9|来源: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人文交流是促进民心相通、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的事业。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改革各领域人文交流的内容、形式、工作机制。为发挥人文交流在轨道交通行业务实合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长效性作用,特别是发挥行业院校资源优势,服务中国轨道交通行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文交流,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本着平等互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合作共建轨道交通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一、背景和目的
当前,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为目标的“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推进,我国各行各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日益增加。由于各国的历史、发展轨迹不同,制度、法律、文化存在差异,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在当地容易产生误会和摩擦,因此,企业“走出去”既有大量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败的案例。分析不成功的案例,可以发现人文交流不到位是重要原因。加强人文交流是我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民意基础。人文交流是是人与人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是推进相互理解和尊重、实现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是务实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做好人文交流工作对于中国企业在海外实现可持续发展、行稳致远意义重大。随着越来越多的铁路项目和城市轨道项目在海外落地,中国企业从单一参与建设到投资建设运行,从配件出口到整车、技术、服务出口,从发展中国家市场到发达国家市场,成为穿行世界各地的“中国建设”品牌的建设者和推广者,既是助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力量,也是开展人文交流的重要力量。
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累了大批“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行业企业资源,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支撑。选择专业实力雄厚的职业院校建立中外人文交流行业研究院,有利于搭建研究、资源与行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的新平台,针对相关行业企业的特点开展人文交流研究,为行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政策咨询和资源服务;解决企业“走出去”面临的人文交流意识不足、技术瓶颈、技术技能型人才缺乏等发展难题;促进学校的人文社会学科和校园文化建设,使人文交流理念教育与立德树人深度融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校对外开放与企业“走出去”协同发展,推进人文交流做实做深做细,实现行业与高校发展的“双丰收”,为实现民心相通和民间友好做出贡献。
二、研究院的工作内容
1.采用“行业+国别”的研究模式,对轨道交通行业的中外人文交流进行研究,为行业企业境外发展提供国际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公共关系、风俗礼仪、语言文化、业务对接、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服务。
2.通过国际化产教融合,为中国高等职业院校和轨道交通行业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的科研服务。积极为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化本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职业教育标准制订、国际化办学模式探索、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等提供政策咨询与技术指导,协助其引进先进的教育理论与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向行业企业推荐并协助引进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的优质项目、技术、方法或设备,提供国际化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等。
3.为中国相关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开展学生交流、教师互访、联合研究等搭建良好平台,并提供智力支持与咨询服务。
4.采用“技术+人文”的培养模式,为“一带一路”国家和中国轨道交通行业企业“走出去”,培养符合其需求的本土化师资和知华友华的技术技能人才和“使者”,开展人文与技术技能培训;针对其境外发展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和人文交流培训。
5.协助做好企业内部的人才培养、技术咨询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根据企业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参与企业的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
6.积极推动中国高校、企业与海外知名轨道交通类企业和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7.挖掘、培育本行业人文精神,合作推动本行业相关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宣传,促进中外交流。
三、相关事项
1.研究院是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二级内设机构。研究院设理事会,作为研究院的咨询议事决策机构。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具体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行。
2.研究院实行市场化运作,面向轨道交通行业企业提供服务。
3.欢迎轨道交通类企业和相关主体参与研究院的建设。参与研究院建设的轨道交通类企业和相关主体将优先获得研究院提供的各类服务。
4.有意向、有需求的轨道交通类企业和相关主体可直接与研究院洽谈设立研究课题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事宜。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张女士0371-60867073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丁先生010-64491567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