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一带一路”化工与建筑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并开展社会服务的公告

2020-07-13|来源: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人文交流是促进民心相通、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的事业。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改革各领域人文交流的内容、形式、工作机制。为发挥人文交流在化工和建筑行业务实合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长效性作用,特别是发挥行业特色高等学校的人才优势、学科优势,服务中国化工与建筑行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文交流,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南京工业大学本着平等互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化工与建筑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一、背景和目的

当前,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为目标的“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推进,我国各行各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日益增多。由于各国的历史、发展轨迹不同,制度、法律、文化存在差异,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在当地容易产生误会和摩擦,因此,企业“走出去”既有大量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败的案例。分析不成功的案例,可以发现人文交流不到位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人文交流已成为我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民意基础。人文交流是人与人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是推进相互理解和尊重、实现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是务实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做好人文交流工作对于中国企业在海外实现可持续发展、行稳致远意义重大。

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选择行业特色鲜明、学科实力雄厚的高校合作建设中外人文交流行业研究院,有利于搭建研究、资源与行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的新平台,针对相关行业企业的特点开展人文交流研究,为行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人才培养、政策咨询和资源服务;解决企业“走出去”面临的人文交流意识不足、技术瓶颈、人才缺乏等发展难题;促进高校的人文社会学科和校园文化建设,使人文交流理念教育与立德树人深度融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校对外开放与企业“走出去”协同发展,推进人文交流做实做深做细,实现行业与高校发展的“双丰收”,为实现民心相通和民间友好做出贡献。

二、研究院的工作内容

1.采用“行业+国别”的研究模式,对化工与建筑行业的中外人文交流进行研究,为行业企业境外发展提供国际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公共关系、风俗礼仪、语言文化、业务对接、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服务。

2.为化工与建筑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的科研服务。积极向企业推荐并协助引进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环保节能的优质项目、技术、方法或设备等。

3.根据化工与建筑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发展需求,以人文交流理念为指导,采用“技术+人文”的培养模式培训符合企业需求的海外人才,帮助企业解决在海外发展的人力资源本土化问题。

4.协助做好企业内部的人才培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工作,并根据企业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参与企业的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

5.积极推动中方高校、企业与海外知名化工与建筑类企业和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6.组织学生志愿者参与行业企业在境外的人文交流活动,协助行业企业加强与当地民众的沟通,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7.挖掘、培育本行业人文精神,合作推动本行业相关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宣传,促进中外交流。

三、相关事项

1.研究院依托南京工业大学建设。研究院设理事会,作为研究院的咨询议事决策机构。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具体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行。

2.研究院实行市场化运作,面向化工与建筑行业企业提供服务。

3.欢迎化工与建筑行业企业和相关主体参与研究院的建设。参与研究院建设的化工与建筑类企业和相关主体将优先获得研究院提供的各类服务。

4.有意向、有需求的化工与建筑类企业和相关主体可直接与研究院洽谈设立研究课题和人才培养培训及外籍员工来华留学深造等事宜。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 伏永祥 025-58139158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李婷婷010-64494886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2020年7月9日

南京工业大学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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