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人文交流青岛教育实验区建设协议在京签署

2019-08-01|来源:

7月29日,中外人文交流青岛教育实验区建设协议签约仪式在教育部举行。签约前,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港澳台办主任刘锦、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主任杜柯伟和青岛市副市长朱培吉、青岛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刘鹏照就实验区建设的意义、模式和目标等举行工作会谈。

刘锦表示支持实验区建设并期待青岛实验区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开好头,起好步,稳健推进相关内涵建设。杜柯伟和刘鹏照分别代表合作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刘锦司长、朱培吉副市长,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办公室处长毛冬敏、欧洲处三级调研员殷文、政规处干部周晨琛,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副主任杨晓春、夏娟、综合办公室主任张学仁,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秦新、国际处处长孙喜莲等出席见证。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青岛市建设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围绕打造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建设人文交流特色学校、加大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推进国际理解课程建设、开展国际友好学校建设、推进境外办学等方面开展合作,力争将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建成青岛市教育领域中外人文交流的重点平台、优质国际教育资源的集散地和教育人文红利的生发地,助力青岛市“国际化+”行动计划,逐步形成示范性辐射效应,带动地方中外人文交流和教育现代化发展,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等全方位发展提供支撑。

双方表示,将加强协同、积极探索,为未来其他地区建设实验区积累经验、提供参考。双方认为,要在实验区建设中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以实验区建设为抓手,落实好教育部与青岛市签署的《“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通过实验区建设服务于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不断丰富教育领域中外人文交流的实践内涵,为深化“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建设青岛“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注入新的活力。

据悉,为秉持人文交流理念推动教育对外开放,人文交流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全国探索建立若干个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开展人文交流教育、研究和合作,强化人文交流理念和意识,提升实验区师生人文素养和人文交流能力,促进人文交流实践,充分发挥人文交流的基础性、先导性和长效性作用,服务区域全面深化改革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此次签约标志着青岛继成都之后,成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地方合作建设的第二个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跻身全国首批中外人文交流教育实验区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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