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论坛的预通知

2023-03-23|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工作计划,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下称联盟)拟于4月26日至28日在南京举办2023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论坛。

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论坛旨在宣传推广人文交流与合作理念,发挥人文交流育人作用,推动中欧在人文艺术教育领域的交流合作,为中英、中法、中德和中欧盟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积累成果、培育品牌,促进中欧民心相通与文明互鉴。

一、论坛主题

中欧人文艺术教育:交流·融合·发展

二、主办单位

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三、承办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

四、支持单位

全国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五、时间地点

论坛时间:2023年4月26-28日

论坛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校内

六、论坛安排

(一)4月26日(周三)

全天:论坛注册报到;

下午:实地参访、联盟理事会会议;

晚上:中欧人文交流音乐会。

(二)4月27日(周四)

上午:1.开幕式(包括全体合影、嘉宾致辞等);2.主论坛(包括主旨发言、圆桌论坛等)。

下午:1.七个平行分论坛(主题:a.新时代-新生态-新设计暨艺术助力乡村振兴;b.跨领域暨跨文化美术共同体2035展望;c.青少年人文艺术教育发展;d.亚欧文明区的文化传承与交流;e.音乐表演理论的东方视野;f.跨文化传播与全球本地化电影;g.科技与艺术共容共生:设计的新维度与新疆界);2.“星·望·夜话”—论坛闭幕式暨2024年论坛承办交接仪式。

(三)4月28日(周五)

离会。

七、拟邀人员

教育部等有关部委领导;欧盟驻华代表团及欧洲国家驻华使领馆代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联盟理事会成员;联盟成员单位代表、专家委员会代表;中欧人文艺术教育领域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代表等。

八、其他事项

1.论坛正式通知将于近期通过联盟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请注意查阅并及时报名。

2.当前处于论坛筹备关键期,欢迎大家建言献策、积极参与,为论坛各项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同时,充分利用联盟平台切实推动本单位相关工作开展。

3.论坛作为开放、合作、共赢的平台,欢迎联盟成员单位等联系本届论坛会务组或联盟秘书处洽谈参与或合作举办论坛相关活动事宜。

4.论坛不收取任何费用。论坛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提前自行预定参会期间酒店。论坛正式通知发出后,论坛会务组将向报名成功的参会人员提供酒店推荐信息。

九、联络方式

(一)论坛会务组:南京艺术学院(科研处)

王大学:025-83498466;13451851015

(二)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秘书处):

栾天:010-82501692;韩杰、扶南茜:010-64496989

电子邮箱:ceeaha_forum@163.com

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代章)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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