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院并开展社会服务的公告

2021-06-18|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为我国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中小学师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服务,发挥人文交流育人功能,助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本着平等互信、优势互补、服务社会、共同发展的原则,决定合作共建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一、背景和目的

中外人文交流是促进民心相通、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的事业。《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改革各领域人文交流内容、形式、工作机制,将人文交流与合作理念融入对外交往各个领域,促进人文交流理念深入人心。《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提出,提高基础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教育是人文交流的基础性重要领域,在人文交流中发挥着先导性、基础性、广泛性、持久性作用。研学实践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正逐步成为教育国际交流多元化的重要抓手,既具有比较鲜明的中国特色,同时又具有国际推广的重要价值。

成立研学实践研究院,对于落实中央关于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要求,对于助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人文交流理念和国际视野的需要,对于参与教育领域国际治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成立研学实践研究院,将遵照中央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传播以人为本、平等尊重、开放包容、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秉持正确义利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文交流理念。聚焦开展研学理论研究和研学实践服务,将研究院打造成集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培训、决策咨询、人文交流为一体的开放性、国际性高端平台和人文交流品牌。

二、研究院的工作内容

(一)根据国家教育对外开放和中外人文交流相关文件精神设置研学实践研究课题,针对性地深入开展研究,撰写研究报告,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并酌情向社会发布研究成果。

(二)为推动中小学校和相关企业针对不同国家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国际友好学校建设、“互联网+人文交流”等提供法律法规、基础政策、风俗礼仪、语言文化、业务对接、市场拓展等专项咨询和解决方案。

(三)搭建交流平台,服务中小学校和相关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际合作和人文交流。

(四)依托首都师范大学平台资源,成立研学智库专家团队,开发研学实践课程,打造研学课程评价体系。

(五)与国内外中小学、基础教育领域研究机构建立学术交流等合作关系,组织开展专家互访等活动,举办有关论坛或会议,打造品牌项目,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六)发挥国内外文化馆、历史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在研学实践中的作用,丰富研学实践课程资源。

(七)开展研学导师培训。

(八)策划出版研学系列图书。

(九)其他经商定的工作内容。

三、相关事项

(一)研究院是依托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建立的内设机构。研究院设理事会,作为研究院的咨询议事决策机构。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具体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行。

(二)研究院实行市场化运作,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建立开放、共享、灵活的运行机制,面向研学实践领域相关主体提供服务。

(三)欢迎研学实践领域相关主体参与研究院的建设。参与研究院建设的研学实践领域相关主体将优先获得研究院提供的各类服务。

(四)有意向、有需求的研学实践领域相关主体可直接与研究院洽谈设立研究课题、开发课程、开发项目和人才培养培训等事宜。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王嵩涛010-68902031,邮箱yanxuecnu@163.com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桑田010-64497795,邮箱dea@ccipe.edu.com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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