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研究中心并开展社会服务的公告

2022-04-24|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人文交流理念的教育、传播、实践,推动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培养青少年的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全球胜任力,助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教育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平等互信、优势互补、服务社会、共同发展的原则,决定合作共建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

一、背景和目的

中外人文交流是我国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民心相通的重要途径。《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人文交流理念的教育、传播和实践,让人文交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将人文交流与合作理念融入对外交往的各个领域。

中外人文交流的重心在基层,关键在青少年,青少年是人文交流的生力军。《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强调,要提高基础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加强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中外文化差异,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开拓国际视野,越发凸显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共建研究中心,旨在贯彻中央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开展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研究、项目和活动等相关工作,推动增强青少年中外人文交流素养和能力,促进中外青少年心灵相通与友好交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将研究中心打造成集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决策咨询、培训服务、活动组织为一体的开放性、国际化的高端智库和知名平台。

二、研究中心的工作内容

(一)开展人文交流理念教育,传播、实践“以人为本、开放平等、尊重包容、理解欣赏、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秉持正确义利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文交流理念。

(二)组织开展青少年人文交流研究,共同设立研究课题,指导、推动和开展中外人文交流相关研究,发布相关研究成果,为青少年人文交流和发挥交流育人作用提供政策咨询和智力支持。

(三)组织开展围绕青少年人文交流相关主题的的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包括中外师生互访、实践体验、研讨会、论坛等。

(四)研究策划青少年人文交流项目,为学校组织学生参与中外人文交流、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人文素养和人文交流能力等提供支持与平台。

(五)研究策划教师人文交流能力提升项目,开展青少年人文交流师资培训,开拓教师的国际视野,以具有相应素质的师资推动学校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

(六)在课堂内外青少年刊物中开设相关专栏,研究编写青少年人文交流相关读物,反映国内外青少年人文交流的研究成果及活动,宣传推广相关成功案例和交流育人成果。

(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互联网+人文交流”等方式开展相关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实践成果。

(八)经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三、相关事项

(一)研究中心设立在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专家委员会作为研究中心的咨询议事机构。

(二)研究中心实行市场化运作,以需求、问题、目标、成果为导向,建立开放、共享、灵活的运行机制,加强客户资源、国别资源、课程资源、研究资源等建设,面向青少年相关主体提供服务。

(三)欢迎从事青少年相关工作的行政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机构等相关主体参与研究中心的建设。参与研究中心建设的相关主体将优先获得研究中心提供的各类服务。

(四)有意向、有需求的相关主体可直接与研究中心洽谈设立研究课题、课程、项目开发和人才培养培训等事宜。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

孙嘉俊18580527375,邮箱blake_jiajunsun@cqcue.com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张馨心010-64497795,邮箱dea@ccipe.edu.cn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重庆课堂内外杂志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4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驻外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