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推动将人文交流理念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提升教师中外人文交流能力,打造具有深厚人文素养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服务立德树人、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海南师范大学决定合作共建“教师中外人文交流能力培养研究院暨基地”(下称“研究院”)。
一、背景和目标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提出,提升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教师的国际化素养直接关系到教育对外开放和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水平。推动中外人文交流理念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必须打造一支具有深厚人文素养、具备全球教育视野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中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蓝图打好坚实基础、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并明确将海南作为国家教育现代化“四点一线一面”的四大战略支点之一。推进教育现代化必须扎根中国、融通中外。教育对外开放是教育现代化的鲜明特征和重要推动力,教育人才国际化素养提升是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研究院致力于培养教师中外人文交流能力,有助于优化教育人才培养结构、健全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的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促进师范专业学生从优秀教育传统中汲取营养,充分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实现教育观念国际化和师资队伍现代化。
二、研究院的工作内容
(一)研究策划教师中外人文交流能力培养培训项目,研究开发相关教学资源,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与交流活动,促进人文交流理念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
(二)开展教师中外人文交流能力培养研究,做好课题选题,组织课题研究,发布研究成果,为教师中外人文交流能力培养提供政策咨询和智力支持。
(三)组织开展以教师为主体的中外人文交流活动,包括中外师生互访、实践体验、研讨会、讲座、论坛等。
(四)探索为中小学培养非通用语种教师,为中小学开设英语以外的多语种教学、加强培养学生外语能力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提供师资支持。
(五)研究编写教师国际人文交流相关读物,反映国内外教师人文交流的研究成果及活动,宣传推广相关成功案例和交流育人成果。
(六)根据企事业单位需求,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培训服务。
(七)经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三、相关事项
(一)研究院设在海南师范大学,建立管理团队,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具体负责研究院的日常运行。
(二)研究院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强研究资源、课程资源、国别资源、客户资源等建设,面向中外各级各类学校提供服务。
(三)欢迎各级各类学校、行业企业及相关社会机构参与研究院共建。参与研究院共建的学校、行业企业及社会机构将优先获得研究院提供的各类服务。
(四)有意向加入研究院共建的单位请与联系人洽谈沟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教师中外人文交流能力培养研究院暨基地耿娟 0898-65669610,邮箱gengjuan@hainnu.edu.cn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刘洋010-64494886,邮箱yliu@ccipe.edu.cn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海南师范大学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