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家庭教育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并开展社会服务的公告

2023-10-09|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在家庭教育领域传播并实践人文交流理念,讲好中国教育故事,促进教育对外开放、民心相通和民间友好,服务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教育强国建设,服务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和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决定合作共建“家庭教育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下称研究院)。

一、背景和目的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是中外人文交流的重要领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教育。近年来,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对家庭教育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依托有相关基础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机构推动成立家庭教育研究院。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将家庭教育提升到国家事务层面,要求全社会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当前,我国对家庭教育的研究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培训也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需要用全球化的眼光审视家庭教育,思考家庭教育的科学内涵和有效方式,以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共建研究院,旨在推动落实法律相关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服务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家庭教育领域加强人文交流理念的教育、传播、实践,将研究院打造成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一体的开放性、国际性创新实践平台,树立家庭教育领域人文交流品牌。

二、研究院工作内容

(一)在家庭教育领域传播践行“以人为本、开放平等、尊重包容、理解欣赏、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秉持正确义利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文交流理念。

(二)联合相关单位和智库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深入挖掘我国家庭教育的理论、实践经验和文化精神,打造中国家庭教育的“文”。采用“家庭教育+国别”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国际比较研究和家庭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研究,为推进我国家庭教育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咨询。

(三)根据国家关于家庭教育政策和社会家庭教育服务需求,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与典型做法,探索开发符合我国家庭教育需求、体现世界先进性的课程、标准、教材等教育资源。

(四)面向家长和家庭教育相关从业者,组织开展与家庭教育有关的培训。

(五)发挥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所属北京市朝阳区的区位优势和国际资源作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国际论坛、专家交流、教师互访、学生研学、联合研究等与家庭教育相关的中外人文交流活动,讲好中国家庭教育故事,打造项目品牌。

(六)编写刊物或参考读物,反映国内外家庭教育领域及人文交流方面的发展动态、理论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学术活动的成果,宣传推广家庭教育领域开展人文交流教育和实践的有效做法。

(七)其他相关工作内容。

三、相关事项

(一)研究院设在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朝阳社区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研究院设理事会,对研究院的发展进行分析、研究,为决策提供咨询。

(二)研究院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强研究资源、课程资源、国别资源、客户资源等建设,面向中外家庭教育领域的相关机构提供服务。

(三)欢迎从事家庭教育领域相关工作的行政部门、院校、企业、社会机构等相关主体参与研究院的建设。参与研究院建设的相关主体将优先获得研究院提供的相关服务。

(四)有意向、有需求合作的相关主体可直接与研究院洽谈沟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

张勇13611123659,邮箱:821988659@qq.com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岳恒、杨冬敏010-64497795,邮箱:dea@ccipe.edu.cn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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