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大化工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并开展社会服务的公告

2020-10-14|来源: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人文交流是促进民心相通、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的事业。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将人文交流与合作理念融入对外交往的各个领域,改革各领域人文交流的内容、形式、工作机制。为发挥人文交流在化工行业务实合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长效性作用,特别是发挥行业特色高等学校的人才优势、学科优势,服务中国化工行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人文交流,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北京化工大学、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合作共建大化工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一、背景和目的

当前,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为目标的“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推进,我国各行各业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日益增多。由于各国的历史、发展轨迹不同,制度、法律、文化存在差异,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障碍与困难,其中人文交流不到位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人文交流已成为我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做好人文交流工作对于中国企业在海外实现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可以服务企业的人文交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选择行业特色鲜明、学科实力雄厚的高校和企业合作建设中外人文交流行业研究院,有利于搭建研究、资源与行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的新平台,针对相关行业企业的特点开展人文交流研究,为行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人才培养、政策咨询和资源服务;解决企业“走出去”面临的人文交流意识不足、技术瓶颈、人才缺乏等发展难题;促进高校的人文社会学科和校园文化建设,使人文交流理念教育与立德树人深度融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校对外开放与企业“走出去”协同发展,推进人文交流做实做深做细,实现行业与高校发展的“双丰收”,为实现民心相通和民间友好做出贡献。

二、研究院的工作内容

(一)采用“行业+国别”的研究模式对中国大化工行业的中外人文交流进行研究,为大化工行业企业境外发展提供国际关系、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公共关系、风俗礼仪、语言文化、业务对接、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服务。

(二)为中国大化工行业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的科研服务。积极向企业推荐并协助引进技术领先、管理科学、环保节能的优质项目、技术、方法、设备等。

(三)根据中国大化工行业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发展需求,以人文交流理念为指导,采用“技术+人文”的模式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海外人才,帮助企业解决在海外发展的人力资源本土化问题。

(四)积极推动中方高校、企业与海外知名大化工类企业和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五)组织学生志愿者参与行业企业在境外的人文交流活动,协助行业企业加强与当地民众的沟通,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六)挖掘、培育本行业人文精神,合作推动本行业相关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宣传,促进中外交流。

(七)协助做好企业内部的人才培养、技术咨询等培训相关工作。

三、相关事项

(一)研究院依托北京化工大学和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研究院设立理事会,作为研究院的咨询议事机构。

(二)研究院面向大化工以及相关行业企业提供服务。

(三)欢迎大化工行业企业和相关主体参与研究院的建设。参与研究院建设的大化工类企业和相关主体将优先获得研究院提供的各类服务。

(四)有意向、有需求的大化工类企业和相关主体可直接与研究院洽谈设立研究课题和人才培养培训及外籍员工来华留学深造等事宜。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北京化工大学:赵健雅010-64452461-2008,zhaojy@mail.buct.edu.cn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丁连普010-64491567,张权华010-64491850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北京化工大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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