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等单位关于发起成立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的倡议书

2019-02-20|来源: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成立于2017年,主要职责是开展与中外人文交流相关的研究、教育、培训、宣传和服务,在服务于中外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的同时,致力于推进各地各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的蓬勃发展。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现联合部分在人文艺术教育、表演和传播等方面具有专长或特色、热心于中欧人文艺术交流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共同发起成立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倡议,发起单位名单见附件1。

联盟秉承开放包容、平等对话、互助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力争利用5年左右时间,将联盟打造成中欧艺术教育、人文交流与业界合作的高端平台,集聚一批中欧优秀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举办一系列具有业界影响力的品牌活动、精品活动,并通过企业捐赠、项目单位募集等方式获取资金支持,专项用于中欧人文艺术交流和该领域的产学研合作。

联盟欢迎所有在人文艺术教育、表演、展览、传播、研究等方面具有一定实力和基础,在促进中欧人文交流方面具有使命感、责任感的学校、演艺团体、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加。如您单位有意愿成为联盟成员,请填写《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成员单位申请表》(附件2);如您单位有希望通过联盟实施的项目,请认真阅读《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合作项目征集办法》(附件3),并填写《中欧人文艺术教育联盟合作方案申请书》(附件4)。请将上述填写的材料寄送至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同时敬请发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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